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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允许企业使用不超过40%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

发布时间:2015-06-25     来源:钱酷贷款    浏览次数:442 次

发改委6月19日发布了“对发改办财金[2015]1327号文件的补充说明”,进一步放宽了企业债发行主体信用等级,允许企业使用不超过40%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并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发债绿色审核通道。

此前发布的《关于充分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功能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通知》(简称“1327号文”),被看作是发改委松绑企业债,支持重点领域项目融资的稳增长政策。1327号文称,对于债项信用等级为AAA级、或由资信状况良好的担保公司(主体评级在AA+及以上)提供第三方担保、或使用有效资产进行抵质押担保使债项级别达到AA+及以上的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七大类重大投资工程包、六大领域消费工程项目融资,不受发债企业数量指标的限制。

补充说明允许企业债“借新还旧”,称主体信用等级不低于AA,且债项级别不低于AA+的债券,允许企业使用不超过40%的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运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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